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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9-07-01    浏览次数:

    三、供方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通过实施本程序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实现过程中的供方(分包方)进行评价、选择和控制,为保证分包过程产品符合要求创造条件。

    1.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MGDI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除设计分包以外的所有分包过程服供方的选择与控制。

    2    引用和/或相关文件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3    职责

    3.1 本程序的主要责任部门是计划经营部(招标办,具体组织执行为项目采购经理)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对相关供方的评价、选择和考核以及编制相关分包文件,负责签订相关分包合同,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3.2 本程序的协同责任人是项目部的其他相关专业经理,其职责是配合采购部门确定供方,对分包合同技术条款相关内容负责,设计经理组织编写工程量清单。

    4    过程和方法

    4.1 工程项目分包的总体方案由项目经理在项目策划时确定。一般需分包的过程有建筑施工、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开车、勘察及技术支持服务等。

    4.2 计划经营部根据分包总体方案初步选择、推荐工程分包单位,向其发出询价书、投标邀请,或发放招标书,必要时可公开招标。

    4.3 拟参与项目分包的单位或投标单位将其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施工安装及安全许可证、单位简介和相关业绩材料交计划经营部,采购经理组织对其资格进行初步评价,填写《供方评价表》(附录A)。评审要点包括企业的合法性(营业执照、资质、许可)、技术能力(人员、管理、装备、资源)、业绩、信誉,重要的工程分包还需评价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

    4.4 初步评审合格后,须将资料和评审表交项目经理和项目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签署意见,经审核批准的分包单位,由采购部门登录《合格供方名录》(附录B)。只有经评价合格,进入《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企业方可承担分包工程。

    4.5 分包文件的编制、审批及管理

    4.5.1     分包文件通常以招标书、分包合同/协议等表述。招标书、分包合同/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技术要求(包括交付和交付后的服务)、过程控制要求(包括验证准则)、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以及验收放行准则。

    4.5.2     招标书、分包合同/协议由计划经营部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相关人员协助,并对相关的技术条款把关。

    4.5.3     采购经理负责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协议。执行过程中,合同条款需要变更或修改时,负责及时办理补充协议,并及时传递到有关部门。

    4.5.4     分包合同/协议必须经项目经理和分管院领导批准。

    4.6 采购经理组织对合格供方提供的分包项目和投标书(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价,选择性/价比最优之企业承担相应的分包工作。

    4.7 采购信息

    4.7.1     勘察招标书、分包合同/协议

    勘察招标书,分包合同内容适当时包括:

    1)勘察项目的技术要求,包括交付进度和交付后的活动;

    2)勘察设备和人员资格的要求,适用时包括对设备和人员资格的验证要求;

    3)勘察过程的控制要求,包括勘察成果的确认活动;

    4)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5)对勘察输出的批准放行准则。

    4.7.2     监理招标、分包合同/协议

    监理招标、分包合同内容适当时包扩:

    1)项目的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包括交付进度和交付后的活动;

    2)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适用时包括对人员资格验证的要求;

    3)监理过程的控制要求,包括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4)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5)对监理服务输出的批准放行准则。

    4.7.3     设备采购招标书、合同/协议

    设备采购招标书,合同内容适当时包括:

    1)产品的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等级,验收准则,交付日期等;

    2)设备制造过程控制要求,必须时包括现场监制;

    3)设备制造的程序和人员资格要求;

    4)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5)产品批准放行准则。

    4.7.4     工程施工招标书,分包合同/协议

    工程施工招标书,分包合同内容适当时包括:

    1)施工安装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包括交付进度和交付后的服务;

    2)施工安装人员的资格要求,包括对人员资格的验证要求;

    3)施工安装过程的控制要求,包括验证准则。

    4)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5)对施工安装的批准放行准则。

    4.7.5     调试/开车招标书、分包合同/协议

    调试/开车招标书、分包合同内容适当包括:

    1)调试/开车的技术要求,包括交付和交付后的服务;

    2)对调试/开车人员的资格要求,包括对人员资格的验证要求;

    3)调试/开车过程的控制要求,包括验收准则;

    4)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5)对开车/调试的批准放行准则。

    4.7.6     其它分包招标书、技术协议内容可参照上述内容办理。

    4.8 对供方的控制管理及考核

    4.8.1     为确保合格供方能按分包合同/协议的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工程项目部、计划经营部应对其进行监控管理,如按合同/协议规定对中间过程进行检查等;

    4.8.2     项目部各专业经理负责协助采购经理对供方产品验证并记录(如设备开箱检验等)。对分包方出现违约、过程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项目经理有权终止分包方的工作,并报院领导批准,由采购部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8.3     工程项目部负责对工程项目分包方完工后的考核,考核信息作为下次选择分包方的依据。

    5    文件或记录

    本程序产生以下记录:

    1)供方评价表(附录A

    2)招标书(无格式)

    3)分包合同/技术协议(无格式)

    4)评标记录(无格式)

    5)合格供方名录(附录B

    6)中标通知书(无格式)

       以上记录存计划经营部(招标办),期限为工程投产后三年。合格供方名录长期有效积累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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