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总承包工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特制定本程序。
1.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总承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2 引用和/或相关文件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程序》
3 职责
3.1 本程序的主要责任部门是技术质量部和工程部。其职责是:
a) 工程部
负责采购产品及施工中不合格品的判定及处置措施的评审;
b) 技术质量部
对不合格品的处置和纠正措施进行验证。
3.2 本程序的协同责任部门是计划经营部和工程咨询分公司。其职责是
a) 计划经营部
负责对其采购产品的不合格品提出处置措施并进行处置;
b) 工程咨询分公司
对施工不合格品进行识别,提出处置措施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4 过程方法
4.1 不合格品控制流程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