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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9-07-01    浏览次数:

    七、总承包工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特制定本程序。

    1.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总承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2    引用和/或相关文件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程序》

    3    职责

    3.1 本程序的主要责任部门是技术质量部和工程部。其职责是:

    a)   工程部

    负责采购产品及施工中不合格品的判定及处置措施的评审;

    b)   技术质量部

    对不合格品的处置和纠正措施进行验证。

    3.2 本程序的协同责任部门是计划经营部和工程咨询分公司。其职责是

    a)   计划经营部

    负责对其采购产品的不合格品提出处置措施并进行处置;

    b)   工程咨询分公司

    对施工不合格品进行识别,提出处置措施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4    过程方法

          4.1  不合格品控制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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