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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9-07-01    浏览次数:

    第二章过程管理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确定及评审程序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充分理解顾客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需求和期望,确认MGDI满足要求的能力,适时与顾客沟通,增强顾客满意。

    1.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MGDI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及用户要求的识别、评审及与顾客的沟通。

    2    引用和/或相关文件

    3    职责  

    3.1 本文件主要责任部门是计划经营部,其职责是

    a)   与顾客进行洽谈,识别总承包项目要求,负责组织总承包项目及用户要求的确定和评审,对MGDI能否满足上述要求作出判断;

    b)   主持起草合同草案和技术协议草案;

    c)   与顾客签订合同文件,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管理(如修订等)。

    3.2 本文件协同部门是工程部和设计研究部门,其职责是

    a)   工程部

    配合计划经营部识别、确定和评审工程总承包项目及用户要求,参与起草合同草案,负责起草技术协议草案,组织执行合同条款。

    b)   设计研究部门

       必要时派人协助识别、确定和评审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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