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过程管理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确定及评审程序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充分理解顾客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需求和期望,确认MGDI满足要求的能力,适时与顾客沟通,增强顾客满意。
1.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MGDI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及用户要求的识别、评审及与顾客的沟通。
2 引用和/或相关文件
3 职责
3.1 本文件主要责任部门是计划经营部,其职责是:
a) 与顾客进行洽谈,识别总承包项目要求,负责组织总承包项目及用户要求的确定和评审,对MGDI能否满足上述要求作出判断;
b) 主持起草合同草案和技术协议草案;
c) 与顾客签订合同文件,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管理(如修订等)。
3.2 本文件协同部门是工程部和设计研究部门,其职责是:
a) 工程部
配合计划经营部识别、确定和评审工程总承包项目及用户要求,参与起草合同草案,负责起草技术协议草案,组织执行合同条款。
b) 设计研究部门
必要时派人协助识别、确定和评审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