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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中心”人事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9-06-01    浏览次数:

       安徽工业大学《生物膜法水质净化及利用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下设主任室、财务部、资料室、研发部、试验中心、工程部。其中研发部下设水质工程研究所、污水处理技术研究所、环境流体研究所、固废资源化研究4个研究所,试验中心及设计院。

       一、工程中心设研究岗、管理岗、试验岗和工程岗。研究实现专职研究人员和兼职研究人员结合。专职研究人员相对固定,开发项目和工程项目与考核关联。专职研究人员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驻中心从事中心日常运行管理、项目管理,以中心名义进行项目的申报、产品推广、试验设备维护、核心技术研发。中心开放项目接受兼职,人员自带课题。利用中心软硬件资源合作研究,实行签约管理。研究项目岗位实行聘任制,采取公开、公平、互惠、竞争,开放的原则聘任研究人员。

      二、管理人员和试验人员必须管好中心的安全、环境、办公事务和后勤设备资产。

      三、中心专职和兼职人员在签约期间都必须遵守中心的管理制度和纪律。

      四、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和解聘。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马向路新城东区 邮编:243032 电话:0555- 2315521   Email:syj@a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