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严重超标和处罚情况,去年四个季度共171家(次)国控重点企业严重超标被处罚,涉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新疆等全国22个省份。在严重超标的国控重点企业中,共有102家(次)污水处理厂,在所有类型企业中占比近六成。
作为处理污水的企业却出现了污水排放超标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此,在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介绍,污水处理厂超标比较高,实际是运营管理不正常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地方运行经费不落实,这就出现了建设难、运营难的问题。建设难、运营难的背后是一些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地方债务比较高,但更重要的是国家已经给了一些经济政策没落实到位,没发挥应有的作用。实际上,污水处理厂超标问题并非一时的个案。2017年4月,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上海市反馈督察情况,指出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其中,上海市18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出水重金属超标情况,且6家长期超标。与此同时,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有关地方污水处理厂因排放超标被环保部门处罚的案件时有发生。
一位从事污水处理领域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很多时候污水处理厂之所以出现了超标排放的问题,主要是进水超标了,才导致经过处理后的出水超标。其中,工业污水处理方面,企业在排放污水的过程中,需要对污水进行一定的预处理,达到一定的进水标准之后,再经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方面,污水处理厂一般也会和政府签订协议,对进水水质进行相应的规范。
张波表示,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水厂要签订委托处理合同,按照委托处理合同确定的额度,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工业企业达标了,污水厂超标责任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入网的水超标了,那责任在工业企业,分清楚责任,加强监管。
曲久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国目前的污水处理工艺路线较为落后,污水处理厂能耗高,资源回收几近空白,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城市生活污水水质复杂,造成了污水处理厂经常出现排放超标的情况,探索出一个绿色、可循环、低能耗的污水处理发展模式较为紧迫,也是行业关注的焦点。